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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及2007年考试安排有关事宜的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2007年北京地区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单科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有保险经纪或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单科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制度安排 (一)2004年(含)前单科考试成绩失效。 (二)2005年至2006年保险经纪或者保险公估从业资格考试单科考试成绩合格的,在成绩有效期内,可以报名参加另一科考试。参加2005年第一次考试的,成绩有效期至2007年6月底;参加2005年第二次考试的,成绩有效期至2007年12月底;参加2006年第一次考试的,成绩有效期至2008年6月底;参加2006年第二次考试的,成绩有效期至2008年12月底。 (三)已经通过保险经纪或保险公估从业资格考试《保险原理与实务》一科的,在成绩有效期内,可以报名参加《保险经纪实务》或《保险公估实务》的考试。已经通过《保险经纪实务》或《保险公估实务》一科的,在成绩有效期内,可以报名参加《保险原理与实务》的考试。 二、北京地区2007年单科考试安排 (一)报名要求 仅限于保险经纪或者保险公估从业资格考试单科考试成绩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参考用书和命题范围 “保险原理与实务”考试的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原理与实务》(2006年版);“保险经纪实务”考试的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经纪相关知识》(2006年版)和《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2006年版)。 “保险公估实务” 考试的参考用书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2006年版)。 (三)题型题量 三门单科考试的题型题量为:单选题100道,每题1分,共计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报名费每科90元。考试大纲见附件。 (四)报名、考试时间和报名地点 考试次数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第一次 2007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保险原理与实务》: 2007年6月29日下午2:00-4:00 《保险经纪实务》: 2007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 《保险公估实务》: 2007年6月30日下午2:00-4:00
第二次 2007年10月9日 至10月23日 《保险原理与实务》: 2007年12月14日下午2:00-4:00 《保险经纪实务》: 2007年12月15日上午9:00-11:00 《保险公估实务》: 2007年12月15日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博学楼812室 联系人:许慧珍 邮编:100029 联系电话:(010)64495041、64495042 (五)成绩发布资格证书领取事宜 单科考试采取笔试考试形式,考后30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发放成绩通知单。考生也可在考试后20个工作日通过声讯电话查询成绩,声讯电话为95001133。 凡参加单科考试合格者,我局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者发放资格证书,领证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 领证地点: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考试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汉荣家园3号楼2层 联系人:贾利、徐燕 联系电话:82822172、82822711
附件:1、保险原理与实务考试大纲 2、保险经纪实务考试大纲 3、保险公估实务考试大纲 4、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单科考试报名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二○○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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