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社区 下载 商城
| 学习卡 | 论 坛 | 招 聘 | 下 载 | 商 城 | 汇款方式 |
| 考试信息 | 法律法规 | 培训动态 | 教材资料 | 网络资源        VIP专用通道期货基础 期货法规 期货试听 课件使用常见问题  
您现在的位置: 财星-中国证券考试网-中国金融投资教育门户 >> 证券 >> 期货 >> 证券正文

  没有公告

证券搜索
专题证券
热门证券
推荐证券
相关证券
没有相关证券
证券
期货交易条例有望月内出台

  虽然股指期货何时出炉还是个未知数,但另一个悬念却即将解开。消息人士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为配合股指期货的推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目前已进入最后阶段。“年底前有望正式出台。”该人士称。

  这一说法与证监会期货部副主任黄运成的表态一致。在出席第二届国际期货大会时,黄运成称,目前《条例》的修改已近尾声。 
   
  虽然修订工作已经进行了很久,但由于在诸如“变相期货”界定等方面存在着争议,原本有望年中颁布的《条例》一拖再拖。这期间,虽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挂牌成立,但这个为与新交所争夺定价权仓促成立的期货交易所却缺少一个配套的法律基础。“即将推出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将从法规、制度层面为股指期货做好准备工作。”上述消息人士表示。

  “只有《条例》发布实施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方能名正言顺,《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4个配套办法的修订也才有法可依。”一位参与条例修订的专家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

  黄运成在第二届国际期货大会上透露,与之配套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期货公司高管人员管理办法》、《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以及期货公司股东变更变化,金融期货准入条件等具体规定也已基本修改完毕。

  “目前我们还没有得到新的《条例》,但监管层不能再拖了,越快颁布越好。”格林期货相关人士表示。而道通期货韩谊也认为,新《条例》的颁布尽量不要拖到明年。“一旦新条例颁布,配套法规会随之颁布,期货公司要适应新的形式,抓紧对这些法规的研究,加快制定自己的发展规范和准则。由于股指期货三四月份可能推出,应该给期货公司留出足够的时间。”韩谊称。

  而据前述消息人士称,根据相关程序,《条例》最快有望年底前颁布。“目前看,监管层可能倾向于将《条例》和配套法规同时颁布。”该人士称。

  另据记者了解,根据“先修改《条例》、再起草《期货交易法》,两者之间预留了一定的时间差”的设想《期货交易法》起草工作也正在抓紧展开。

  据业内专家评价,与1999年6月公布实施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相比,新修改的条例已经由原来的7章71条增加到8章107条,内容更加涵盖了变化的新形势,主要有5项重大突破,但对新品种上市机制交由期货交易所监管的问题,草案仍没有突破。这五大突破中最醒目的一条就是,此次修改就相关用语的含义解释中,均在商品期货后面增加了金融期货,并明确将金融期货和期权交易纳入调整范围,为股指期货推出扫清了障碍。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保险经纪人公估人辅导

  • 上一个证券:

  • 下一个证券:

  • 如果您发现该文章有错误,请通知管理员,谢谢!
    作者:佚名
    编辑:zl306
    更新时间:2006-12-6 15:25:50
    我要发表评论
    相关搜索
    返回证券首页
    我要发表文章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欢迎合作 - 招聘信息 - 意见反馈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周六:9:30-16:00 
    电话:010-64893099,84850097,81413949 非工作时间13717851626 传真:010-950507-702465
    QQ:证券证券考试咨询 证券期货期货考试咨询 保险保险考试咨询  银行银行考试咨询  MSN: zqks@hotmail.com

    公司新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欧陆大厦A座1103室 (网站地图) 邮政编码:100101

     
                                          上海办事处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海宁路1399号众昌金城大厦1107室     办公电话:1590081297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9:00-21:00
    @ 2003-2007财星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46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