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在2008年举行五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组织资格考试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学历;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最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记录。
三、考试科目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科目为两科,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单科考试时间100分钟。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第一次考试 3月6日—3月13日 4月19、20日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 第二次考试 5月7日—5月16日 6月21、22日 35个城市 第三次考试 8月6日—8月13日 9月13、14日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长沙 第四次考试 9月17日—9月26日 10月25、26日 35个城市 第五次考试 11月3日—11月7日 12月6、7日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 35个考试城市包括: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考生可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选择参加考试。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六、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 报名费单科70元(不包含教材费),具体缴付方式、发票申请、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于报名开始日后参考报名须知。
|